被通缉后第2天,徐某伟投案

河南省平顶山市15岁男孩刘某锟(化名)的网络求助,持续引起大众关切。

昨天(12月17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情况说明》,证实了刘某锟此前所称的父亲被殴打等细节,并表示,指使打人的徐某伟、纠集打手的赵某生、实施殴打的程某祥等人,已于2018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5年。南都记者查证发现,该案中指使他人殴打刘某锟父亲的徐某伟,2018年曾被平顶山市公安机关列为涉黑涉恶在逃人员,面向社会悬赏通缉。
南都记者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官方微信中检索到,2018年11月6日,该账号公开推送了平顶山市公安机关第二批扫黑除恶通缉令,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其中第8号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为徐长伟,男,汉族,1984年4月11日出生,户籍地址为“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莲花盆4号”。而北渡镇莲花盆村,即现在的北渡街道莲花盆村,是刘某锟一家的原居住地。

平顶山警方发布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通缉令。网页截图
刘某锟向南都记者提供的一份资料记载,
2017年11月12日9时左右,其父刘某刚在莲花盆村支队部附近大路上被殴打;
同年12月8日14时左右,自己的一位鲁姓亲人在莲花盆村正在开家门时被拉出去殴打;
12月11日凌晨3时左右,一辆白色轿车带领4辆出租车,进入刘某刚和上述鲁姓亲属家中用木棍、石头等对房间打砸;
12月13日凌晨2时左右,同样的情形再次发生。
在刘家人多次报警并向上级部门反映后,这一案情得到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成立了打黑小组,于2018年1月31日抓获部分参与人员,徐长伟逃跑。扫黑除恶通缉令发出后的第二天,即2018年11月7日,徐长伟投案自首。
南都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到,徐长伟在逃期间,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
2017年11月至12月间,在平顶山市湛河区莲花盆村城中村拆迁改造过程中,徐某(在逃)多次指使被告人赵某殴打、恐吓拆迁户刘某、鲁某及其家人。在赵某的指使下,被告人程某纠集闫某、余某、金某、何某等分别殴打被害人刘某、鲁某、鲁某某,并对被害人鲁某、刘某的住宅进行打砸,给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 法院认定,
因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何某、程某、闫某、余某、金某等人多次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赵某等6名被告人8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判决赵某等6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鲁某、鲁某某、刘某的医疗费、物品损坏费等共计损失17417.19元。
12月17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情况说明》中,同样对案件的审理情况做出了介绍,可与上述法院的通报相互支持。
其中称,“2017年11月12日,赵某生受徐某伟指使,纠集程某祥等人殴打刘某琨父亲刘某刚。经鉴定,刘某刚伤情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同时查明,徐某伟、赵某生、程某祥等人另有其它违法犯罪事实。2018年10月,湛河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徐某伟、赵某生、程某祥等人有期徒刑8年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