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1月15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六个县市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及重点督办案件办理情况。

据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三年来,全市政法机关不等不靠、主动攻坚、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
咸安区办理涉黑案4件、涉恶集团(团伙)案73件
重点案件: 2010年11月,阮建国等人入股进入生猪定点屠宰行业,2017年承包经营联鑫公司,长期盘踞咸安、温泉城区,非法垄断猪肉批发市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影响恶劣。
重点案件办理: 2018年11月16日,咸安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阮建国、佘益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组织成员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19年4月16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成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咸安区闻令而动,高位推进,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取得了“五个第一”的战果:“1·27”专案打响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成功侦破了全省打击套路贷新型违法犯罪第一案(校园贷案);成功侦破以农村小组长(肖桥李严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全市第一案……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涉黑组织案4件、涉恶集团案4件、涉恶团伙案69件,破获刑事案件192件,刑拘犯罪嫌疑人424人;共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0人,共查处涉黑涉恶财产6487万元。
嘉鱼县打掉涉黑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55个
重点案件: 2012年至案发,黄大洋以建筑公司为依托,吸收社会闲散人员,长期采取“软暴力”、弄虚作假、伪造工程业绩等非正常手段,垄断当地水利工程项目,攫取大量不义之财,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重点案件办理: 2018年11月15日,嘉鱼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黄大洋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罪名,判处黄大洋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余万元。2019年1月15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成效: 经过三年的努力,嘉鱼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各类犯罪活动得到明显遏制,发案率明显降低,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截至目前,嘉鱼县共打掉涉黑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3个,涉恶犯罪团伙52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19起,刑拘犯罪嫌疑人312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581万元,立案执行2490.5万元,已执行到位2477.97万元,执行到位率99.5%;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4人。
赤壁市侦办涉黑案2起、涉恶集团(团伙)案55起
重点案件: 自2017年以来,丁鹏纠集熊加辉、王昊、余锦丽等人,形成了以丁鹏为首要分子,夏彬彬、丁哲、定鼎为主要成员,熊加辉、王昊、余锦丽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先后在赤壁市区实施多起犯罪行为。
重点案件办理: 2019年10月,赤壁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涉恶集团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判决被告人丁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熊加辉、王昊、夏彬彬、丁哲、定鼎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个月。被告人余锦丽犯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七名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
成效: 三年来,共核查涉黑涉恶线索233条;追捕涉黑涉恶逃犯18名;共侦办涉黑组织案2起、涉恶集团案2起、恶势力团伙案53起;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52人,立案1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0人,组织处理38人,留置14人,移送起诉16人;依法予以收缴、罚没、查封、扣押、冻结各类涉案资产2.1亿元;共向行业部门发出“三书一函”36份,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39个,对914名村(社区)在岗“两委”班子成员及391名后备干部落实红色体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市。
通城县打掉涉黑组织3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61个
重点案件: 徐平保等人涉黑案是通城县破获的一起非法控制采砂行业和建设工程招标领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重点案件办理: 2019年12月30日,通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首犯徐平保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投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妨碍公务罪等7项罪名,判处徐平保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6月30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成效: 截至目前,通城县共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213起,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一般涉恶犯罪团伙58个;查封、冻结、扣押财产3.27亿元,一审已判决3074.92万元,已执行到位2947.28万元,执行到位率95.8%;受理黑恶问题线索113件,办结113件,办结率100%;发出“三书一函”61份,回复61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62件90人,党纪政纪处分82人,组织处理64人,查处黑恶腐败“保护伞”4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2020年9月26日,我县在全市率先完成“六清”阶段性目标任务。
崇阳县侦办涉黑案3起、打掉涉恶犯罪集团(团伙)72个
重点案件: 崇阳县天城镇谢家坳村以谢耀东为首的10个村民,从2015年到2018年间,以提供殡葬服务的名义,强占县城地区的丧葬服务,向死者家属索取高额劳务报酬,在社会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重点案件办理: 2019年5月7日,崇阳县人民法院对谢耀东等10名被告人,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追缴非法所得11.3万元,并处罚金7.1万元。
成效: 三年来,崇阳县共侦办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起,打掉5个涉恶犯罪集团和67个涉恶类犯罪团伙,侦破九类涉恶刑事案件166起,刑事拘留319人;起诉涉黑案件4起30人,涉恶集团案件9起33人;一审判决涉黑案4起26人,涉恶集团案件4起29人,重刑人数共20人;判决财产刑以及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合计11881.77万元;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9件,已办结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组织处理4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对行业部门发出“三书一函”共41份。
通山县侦办涉黑案3起、打掉涉恶犯罪集团(团伙)60个
重点案件: 2011年以来,李军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破坏通山县生产生活秩序。
重点案件办理: 2020年9月26日,通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8项罪名,依法判处李军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11月20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成效: 三年来,通山县共破获涉黑恶案件257起,抓获各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94人,侦办黑社会性质案件3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打掉恶势力团伙56个,公诉24件138人,判决16件116人。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104.7万元,判处财产刑金额1821.68万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失职失责和“保护伞”问题66人。实现了打击黑恶势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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