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口污水横流
农用车涉嫌违规进工地运输
施工废水、泥浆流出污染路面和堵塞管道;施工工地未设置密闭围挡,或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情况,执法部门将按最高上限给予处罚。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对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作出细化规定。1日开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工地进行大排查,加大力度从源头开始治理城市扬尘。
工地口污水横流、尘土飞扬等乱象明显
城管执法叫停渣土运输,道路扬尘现象有所缓解;而泥头车一上路,道路又变得“灰蒙蒙”,究其原因还是未从扬尘源头“治病”,施工扬尘必须从工地开始监管(详见晚报去年12月17、19日报道),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及相关部门重视,东环大道周边的工地口、村民便道、停车场等与城市道路连接处的路面已硬化。
1日,记者跟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执法人员,走访东环大道、桂柳路等路段工地发现,工地口周边污水横流、渣土乱堆放、未按要求设置围栏、建筑材料摆放不整齐、施工车辆车轮带泥等乱象明显。执法人员表示,这些乱象正是造成路面尘土飞扬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天上午10点多,在东环大道靠近鹧鸪江大桥路段的两处工地,记者看到,工地口周边的人行道及绿化苗木被尘土覆盖,甚至连“红地毯”的慢车道也被“着色”,一根塑料管排出的泥浆直接排放路面,造成路面沉积污水。执法人员检查工地施工现场发现,渣土等废弃物未及时清理,甚至因施工损坏周边园林绿化。
城中区环卫工人冯女士说,每天清扫该路段都得“全副武装”做好防尘,不然回到家就是灰头土脸,路面的生活垃圾倒没多少,更多的是沉积在路面的尘土。
工地施工泥浆污染路面首次被开罚单
执法人员对工地乱象逐一摄像取证,通知工地负责人到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并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东环大道一姓杜的工地管理负责人表示,将按要求对工地出入口进行整改,做好施工防尘措施,不定期洒水及对物料进行遮盖。
但是,执法人员表示,该工地多次出现向路面排泥浆的情况。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城市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临街工地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道路施工场地周围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铭牌。
施工机具和材料应当摆放整齐;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作业扬尘;施工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和堵塞管道。施工废水和泥浆需排入下水道的,必须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排放;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修复,工程竣工时应当平整现场、恢复路面等,违反该规定可处于相应罚款处罚。
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进行立案调查,并将依法按最高上限进行处罚。这也是我市首次对工地施工泥浆污染路面开罚单。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市城管直属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源头治理扬尘还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做好调查取证,通过城管委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管控扬尘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