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对车窗抛物、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经过近一年的执行,今年6月,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容执法大队加大了宣传和告知力度,在短信通知当事人的基础上增加了邮寄信件通知,收到了明显效果。
据市容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6月份,过来接受处罚的车主人数已经有了大幅度提升,具体有160多起案件子得到处理。
今天下午(27日),记者来到市容执法大队,看到车主围满大队处理室,观看视频、确认行为、接受处罚。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23日,数字城管平台共接到投诉并立案4820起,发放奖金48.2万元,完成处理791起,罚款金额15.82万元。也就是说,目前还有4000位左右的车主没有到市容执法大队来处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从楼上向地面或者从车内向车外抛撒各种废弃物的,可以处于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目前200元的处罚是从轻处罚,而最高可以处罚1000元。对于拒不执行处罚的车主,城管部门将协调法院采取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