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3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最关键时期,为全力加快织牢基层社区(村、屯)防控网,落实“严字当头、不漏一人”的要求,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3号》,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柳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力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基层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由乡镇(街道)牵头,以村屯为单元、社区网络为依托,发挥乡镇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作用,乡镇(街道)分片包管到社区和村屯、社区和村干部包干到户。
三、乡镇(街道)和村(居)委、社区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网格内人员排查筛选,特别对来自疫区的人员进行再筛查、再核对,逐社区、逐楼栋、逐村屯、逐户、逐人进行健康登记,做到不漏一镇一村、一栋一院、一户一人。
四、村屯、小区、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时期的管理规定,设岗排查,对进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测体温,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及时处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有确诊病例的村屯、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隔离管理。
五、各村、社区、小区、各类企业、工作场所、楼宇等基本单元要对重点人群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六、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人群集中的单位,要实行严格管控;严格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儿每日的体温监测;发现体温异常的,立即报告,并送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要加强内部管理,适时实施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加强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教育,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督促做好个人防护。人员就餐一律采取分餐制,不得集中就餐。
八、除指定酒店外,其余各酒店宾馆(含民宿酒店),一律不得接待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并要主动推荐帮助相关人员入住指定酒店。
九、全体党员、全体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每一个公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居)委、社区报告。人人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各县区、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此令后,要结合实际迅速落实到位。
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