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柳州是我家”微信平台共受理应答市民咨询投诉类信息452条,立案145件,已办结回复134件,其余案件正在处理中。
案例一
施工扰民已调查整改
案件编号:柳数管2025第06260008号
2025-06-25 21:33:11微信用户向“柳州是我家”公众号微信平台反映:桂柳路德润路交叉口,中考期间一直施工,晚上施工也不停,噪音影响考生复习及休息。
2025-06-26 10:19:07市生态环境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处为原轻轨下穿配套项目,该项目已经停工多年,现场发现堆有沙石,疑似卸货,我局工作人员已要求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高考噪声管理通知进行施工作业,禁止噪声扰民。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案例二
飞线充电已联合整治
案件编号:柳数管2025第06280165号
2025-06-28 11:19:35微信用户326439向“柳州是我家”公众号微信平台反映:三中路60号之二,线到处都是,都是晚上充电的,你们不叫他们把线拆走有什么用。只是走走过场。反正我已经反馈了到时如果因为飞线充电发生火灾请你们负责到底。
2025-06-30 13:27:35柳北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回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的监督管理,电动车“乱飞线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进行查处。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工作:(三)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养犬、保安服务、车辆停放等监督管理;”二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建筑物内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标准层二楼以上建筑物专有部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办已根据工作职责车主进行劝导及张贴温馨提示,车主也已撤线。对屡教不改者,建议由消防、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市消防救援支队回复:辖区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处理,该小区业主均不在家,已联合社区对现场飞线进行整改,同时张贴飞线隐患提示,并督促社区加强管理,做好巡查管控。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案例三
交通标志牌歪斜已调正
案件编号:柳数管2025第06290389号
2025-06-29 18:58:32微信用户向“柳州是我家”公众号微信平台反映:鱼峰路与驾鹤路交会处车行道上(驾鹤路上与鱼峰路交会处北侧车行道中心隔离栏旁),中心隔离栏旁交通标志牌歪斜破损。
2025-07-01 11:36:13市公安局回复:大队抢修人员到现场勘查,于6月30日08:54更换损坏弹性警示柱2根,调正单立杆1根。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