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实质,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城市管理要向城市治理转变;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先、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法,完善法制、经费、考核等,保障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机制;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要加强部际协调,召开联席会议,加快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除北京主会场以外,全国591个分会场同步收听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中央编办副主任何建中、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与会。会议还就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方案,二是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三是启动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四是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五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和统一服装标识工作,六是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
“对于有明确时间节点的改革任务,要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确保按时完成。”陈政高称,原则上4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改革方案,6月底前市、县政府要拿出具体实施方案。下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对各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的情况进行通报。确保2017年底前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
解读城管确权
城市管理外延确定五大方面,可在六领域综合执法
根据《指导意见》,城市管理外延进一步扩大,涵盖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五大领域。具体包括对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等六类具体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
城市管理管什么?管理市政、环境、交通、规划、应急等五方面
《指导意见》框定管理职责。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我们构建的城市管理体制第一个原则叫‘权责明晰’,就是首先明确城市管理管什么”,住建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国家从1996年开始推行集中相对执法权,到2008年各地城市管理模式初成,然而各个城市管理职责这个框有大有小,这次《指导意见》明确框定了城市管理的五大管理职责,“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是中央明确要求的,我们还增加了一个‘规划实施管理’,这是针对城市顽疾———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设定的。”
城管处罚权有多大?可对违法停放车辆等6类领域综合执法
《指导意见》明确,城市管理执法即是在上述五大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记者注意到,除噪声污染、油烟扰民、流动商贩无照经营、违法户外广告设置等人们惯常了解的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外,还增加了交通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权。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今后将由城市管理执行。此外,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流动商贩整治密切相关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处罚权,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也由城市管理执行。
据《指导意见》表述,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领域包括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工商、交通管理、水务、食品药品监督等六个方面。
住建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综合执法涉及的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也就是原来市政部门的范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原来为环卫部门的范围;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此外,还包括广告设置,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方面,发生在街头路面的涉环保投诉都归城市管理执法;交通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公安交管方面的静态的停车场、设施管理;应急管理方面,并非城市管理要取代应急办,应急办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冲突协调,城市管理的应急是围绕城市的良性运行,比如水、暖、电、气、热等通道的抢险避险。具体哪些该纳入统一管理,由城市人民政府说了算。
背景
历时一年 城市管理改革文件出台
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出生时间:2015年12月24日
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时隔37年后,中国再次召开最高级别的城市工作会议,会议的名称由37年前的“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升格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前一个多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指导意见》,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南都记者从住建部相关渠道了解到,正是为了配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步调,已经通过1个多月的《指导意见》在12月24日正式印发。《指导意见》的出台历经整整一年,由住建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财政部等14个部门研究提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对城市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并从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系统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部署了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城市管理变革六大看点
1:框定管理职责。原来各地城管管理职责不一,多的有3000多项,少的也有几百项,本次改革后,城管执法职责将变得非常明确;
2:明确主管部门。从原来“无爹无娘”明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主管部门;
3:综合设置机构。由原来分散的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归并成统一机构;
4:统一服装和标志标识。由原来各地自行制作服装和标志标识变为全国统一;
5:建立司法衔接、部门联动和联席会议等机制。由原来单一式的管理变为联动式治理;
6:加强城市管理立法工作。由原来的“借法”执法向构建城市管理自身立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