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快县域数字城管建设,福建省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区县数字城管项目建设推进会,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局分管领导、相关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漳州市数字城管平台
与此同时,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召开了推进落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专项工作协调会,要求各单位及时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详实的佐证材料),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漳州市数字城管项目于2015年元月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实现了网格管理全城覆盖,构建了精准管理模式,完善了城市管理流程,拓展了系统平台应用,达到了共享城市管理资源、互联互通保障民生服务的目标,目前正以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从广度和深度拓展数字城管功能,向智慧化升级。
但是,漳州一些县(市、区)在推进数字城管工作遇到以下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充分
在开展县域数字城管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县(市、区)领导和经办人员对数字城管管理新模式认识不到位,对数字城管的建设模式不熟悉,没有清楚地认识数字城管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导致各部门没有统一认识,影响了数字城管建设进程。
二是高位监管不充分
目前,已建的部分县(市、区)数字城管配套的体制和机制没有同步建设,没有成立高位领导机构,只是暂时由城管执法局代管。
运行过程中,城管执法局“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与住建部提出的“高位监督”“监管分离”原则有差距,难以实现高位监督,无法对同级相关部门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其他正在进行建设的县(市、区),也没有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平台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是资源共享不充分
部分县(市、区)在建设数字城管过程中,没有较好地进行资源共享。县(市、区)数字城管建设应充分共享市级数字城管资源及有效整合其他城市管理部门资源。
如县级数字城管建设可充分共享市级平台的软硬件资源,既可达到市县一体建设的目标,又可以节省大量投资。
再如在视频监控平台建设上可共享公安、综治及住建等部门已建的视频监控资源,减少自建的数量。
四是成果运用不充分
县区数字城管建设中存在只重系统建设,不重体制机制建设的问题,对指挥手册和监督手册的编制不重视,没有认真梳理相关部门的职权,存在数字城管确权不明晰,造成部门推诿扯皮,案件无法得到及时处置,数字城管高效运转的优势无法体现。
有些县区的数字城管考评结果未与绩效或效能考评挂钩,导致数字城管成果运用不充分,高位监督的优势未发挥。
根据漳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前,所有县(市)都要基于市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建成投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为推进漳州市县(市、区)数字城管建设,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吴志民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数字城管建设调研工作,与各县分管数字城管工作的县领导和市容管理局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数字城管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东山县、诏安县和漳州开发区已建成数字城管平台,云霄县、南靖县《数字城管建设可行性研究》已通过专家评审。华安县市容管理局正在建立“智慧华安城市”系统,并将“数字城管”模块纳入系统中。龙海市市容管理局将“数字城管”平台并入社会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当中,目前该项目已在建设中。
为了切实推进县区数字城管建设工作,本次推进会议特邀数字化城市管理专家、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原副主任高萍授课,阐述数字城管建设管理模式以及导则标准,讲解数字城管建设内容及县(市、区)建设要点,与会人员收益多多。
与会人员参观了漳州市城管指挥中心,漳州市城管执法局甘从春副局长就加快县域数字城管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重申,县区数字城管建设一是要加快进度进入实质性建设进程;二是系统建设要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是相关配套的体制机制应同步建设,形成“大城管”工作格局;四是积极共享市级数字城管平台资源,建成“科学、实用、经济、高效”的数字城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