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内容
城市管理绩效考评是促进和检验各部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提升数字城管运行效能,应对现有的数字城管运行模式进行改革,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变城市管理事后处理为源头治理,使数字城管的考评功能既能事前考核,也能事中、事后考评,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化、长效化。
图为王毅教授授课现场
大家好,我今天主要演讲的内容有三个: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城市管理绩效考评与数字城管运行效能提升。
第一个部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新理念。我们国家城市管理严格说来,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才把城市管理的问题摆在城市政府的一个重要内容中。从城市的粗放型管理到精细化管理,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到了现在,按照习总书记讲的,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
十九大就城市精细化管理这一块,延续了习总书记在今年3月上海代表团的讲话精神,习总书记提出一个指导思想,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来搞城市精细化管理。在十九大报告当中,特别提出了十四条治国方略,其中第一条就是要研究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要以人民为中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我们的城管工作,特别是城管执法工作也提出了一个新的理念--共建、共治、共享。
什么叫共建?就是问需于民、问情于民,也是尊重并落实人民群众的执行权、参与权,是现代社会治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什么是共治?共治是城市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的主要方式,是积极推动政府管理、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等多元化主体共同治理的新模式。
共享是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是实现公共利益和城市治理成果的共享,通过广大市民群众各方面的参与,取得了城市治理、城市管理的成果。所以说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理念,共建、共治、共享我们就能这样去理解。那么今后我们城管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就牢牢记住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的内容来说,就是要问情于民,问需于民,要把市民群众合理的需求和要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作为我们着重解决的问题。
什么叫精细化?精细化的内容是什么?精细化的要求是什么?习总书记提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而且为今后的城市管理提出了目标。提高城市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就是我们今天研究的数字城管、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物联网城管。那么城市精细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我们有这样五个内容,第一个强调的就是管理对象的精细化,就是我们城市管理的对象或者说是我们城市管理服务的对象,比如说经常讲的小摊贩,小摊贩有什么需求你得了解。不了解他们的需求政府的决策可能就是错误的,或者说不见效果的。
第二,管理制度的精细化。现在各地搞了不少制度,但是必须得落实,首先这个制度是不是一个好制度?第二,这个制度能不能可操作?能不能落实?落实之后有没有效果?我看的是这个,不是说你整理了多少制度上墙,没用,具体上,落没落实效果,制度效果怎么样?所以说精细化管理要做一个好的制度。
第三,管理手段精细化。那就是我们现在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对城市各类问题进行细致的研究、精准的预测、有效的管理,实现源头治理。
第四,管理职责精细化,城市部门政府要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基本职责清单,形成基本职责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的岗则体系。
现在,是什么原因造成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就是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这个职权不清造成的。现在各地制定城管体制改革方案,也写了城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但重要的问题是不配合怎么办?例如,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向规划局提交公函,请规划局对违法建设提出其认定和技术处理意见,但如果规划局收到该公函后,不出意见怎么办?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拿不出来?怎么去问责规划局,你得解决这个问题。否则精细化管理就是空谈。还有什么职责精细化?职责精细化要求就是不但相关部门和城管执法局的权责明确具体,还要有问责和追责机制,要求你相关部门一周内出具技术鉴定,如果不能出来鉴定就要问责,这样才能够提高执法效能。
第五,城市考核评价精细化,首先明确考核对象是谁,再来研究考核什么,第三才能研究怎么考,怎么考更好,怎么考让违法行为越来越少,是预防式的管理,源头治理的考评,通过考评让你这个单位的违法案件越来越少,这才是考评的目的。
城市管理考评是促进和检验各部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抓手;城市管理绩效考评是实现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城市管理考评中的问题,存在事后管理、考核结果运用等问题;这个改革,就是我现在要谈的,就现在我们数字城管平台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改革的要求是案件逐量递减,最后保持常态,一个月有一两百的经常发生的案件,从高峰到常态。这就涉及到数字城管运行效能提升。
我的核心思想是强调数字城管精细化管理,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和数字城管运行效能提升是密不可分的,那么数字城管的运行效能怎么提升?今天我们搞的国标系列,这个标准没问题,但是在国标这个系列当中,我后面讲到改革的核心是什么,变城市管理事后处理为源头治理,就是我的这个考评程序,不但要设定事后考评的结案率,我还要设计一个程序,研究发现违法行为的出现,协管员信息员一照,一上传,这个就扣分,扣分就意味着你这个地方以后要减少违法行为,所以我讲我们的考核效能,应该关注在违法案件越考越少。如果你前面放开,只研究后面的事,这个事就很可怕,改革要从事后的监督考评,考核案件的结案率,向前移,移到事前考核,移到源头治理,就是刚发生就把它处理掉,要研究这个。这样的话才能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智慧化、长效化。这就是数字城管运行效能的提升。
最后谈谈市县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问题,全国目前的城管体制改革遇到一个瓶颈,就是对市县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包括县级市执法体制怎么改,包括区的执法体制怎么改,都没有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所以说全国的市县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的比较缓慢。
市县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两个关键性问题。第一个如何理解管理重心下移和执法重心下移。现在很多市县领导和区领导搞不懂什么叫执法重心下移,也搞不懂什么叫管理重心下移,这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第二个问题应当怎么样科学、合理的构建县区的城管执法体制。
市县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两个关键性问题。第一个如何理解管理重心下移和执法重心下移。现在很多市县领导和区领导搞不懂什么叫执法重心下移,也搞不懂什么叫管理重心下移,这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实质是管理事权下移,因此可以下移到最基层,也就是说可以下到社区或者村居。执法重心下移是指市(县级市)、县(区)城管执法队伍可以派驻到镇(街),但执法主体不能下移,执法主体要保留在市(县级市)、县(区)这一级。科学合理的体制应当是市(县级市)、县(区)为执法主体,派驻在各镇街的全体执法人员的人财物都应当集中在市(县级市)、县(区)城管执法局。这样的好处是便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能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有利于调动城管执法人员积极性,提高执法效能。如果把执法队伍全部下放到镇街并由镇街管理下派队伍的人财物,那么下派的城管执法队伍极有可能偏离了城管执法的工作职责,而去做一些与城管执法无关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