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吴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对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
《办法》对社会法人、自然人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失信记录纳入征信体系,采取积分制度,进行分类管理、联动惩戒。情节严重被列入严重等级失信人员黑名单的,公示期间不能享受各类优惠政策。
入夏以来,每到夜晚,在吴中区水香街,各类夜排档、流动摊贩就会遍布街头,油烟噪音扰民、环境脏乱差等投诉也随之增多。
苏州市吴中区城管执法局中队长朱雪强介绍,虽然他们不间断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但收效甚微,“经过了一些专项整治之后还行,但是一松懈下来这种现象还会反弹,因为处罚力度不够,特别像夜排档,违法占道经营每次罚他500元,摆个两到三个晚上他的成本就回来了。”
这无奈的背后,怎样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吴中区市容市政管理局法制科仓英说:“从我们的角度,原来一直是就事论事,除了违法建设拆除,其它都是从罚款的角度一罚了事,对处罚对象来说没有其它影响。”
《吴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对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对社会法人、自然人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失信记录纳入征信体系,采取积分制度,进行分类管理、联动惩戒。
所谓的信用管理积分制,就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扣满10分计一次一般失信行为,每扣满30分计一次较重失信行为,每扣满90分计一次严重失信行为。
吴中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冯鑫表示,达到严重失信行为的就进入失信人员的黑名单,并进入区诚信平台。然后,这些失信人员将来参与社会各个方面的活动都会带来不利、不便。比如,将来坐车、贷款、小孩入学,或者你是企业主,将来参加政府工程的招投标等,都被列为禁入的行列。
《办法》同时明确,城管执法相对人非因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已整改到位且在整改期间未发生失信行为,或者一年以内参加城管志愿服务活动满30小时以上等情形,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实施信用修复,真正实现“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碰壁”。
吴中区市容市政管理局法制科仓英说,因为从国家整个制度层面是鼓励失信人去主动改正他的失信行为,然后给他一个修复机会的,只要你去改了,确实是我们查证属实的,是可以给你退出黑名单的。
类似吴中区这样的做法,在苏州不是第一次出现。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常熟市就在苏州大市范围率先将违反城管法规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常熟市城市管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自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累计失信扣分408人次,列入黄名单1人,列入黑名单1人,扣分总计4290分。不光在全国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有效提高了相对人违法成本,提升了城管执法严肃性,而且还大大增强了市民的自律意识,并且累计吸引5600多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百姓城管”志愿者服务队伍。
常熟市城市管理局法制科科长朱敏说,我们通过参加“百姓城管”有一个积分,积分可以抵扣失信,现在有更多的人愿意参加一个“百姓城管”活动。
不过,朱敏也坦言,由于信用管理积分达到规定的分值后,在分类管理、联动惩戒方面涉及到诸多的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所以在具体落实上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比如涉及到一个事后的联接问题,刚刚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曝光行为,但后面的联接没有更多的措施跟上去。”
对此,苏州市政协委员姜正平分析认为,推出信用管理积分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现代城市的复杂性决定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所以,城市管理不是单靠一、两个行政执法部门就能妥善解决的。
“城市管理中违章的问题主要是违建,一般老百姓违建也是拆得掉的,问题不大。但是现在违建主要有三类对象,城管基本上没有什么办法。第一种是当官的,城管局去积他们的分,可能还不太敢,积到最后把自己的乌纱帽给积掉了;其次是老板,老板也是违建比较厉害的,城管也是很难能够做到的;第三种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刺头直接躺到地上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城管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办法。对付这种人光靠城管一个部门是不行的,要把公安和纪委拉进去,来共同治理违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