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不断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强化体系建设、优化方式实施等途径,不断整合部门职责、提升执法水平,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乱执法与执法不作为等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18年,该局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2746件,办理各类举报投诉2316起,化解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82%。

深化体制改革 破除执法障碍

——减少执法层级,配置执法力量

完成基层执法中队全覆盖工作,实现每个乡镇(街道)“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和24小时出勤。

同时,根据执法改革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提高一线执法队员的配置占比和工资待遇,注重一线执法人员的实践培养,逐步完善新任机关中层干部和新录用人员下派基层锻炼机制。目前,共下沉执法人员110名、执法辅助人员376名。

——整合执法主体,集中执法权力

依法编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进一步厘清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做到各司其职,避免出现新的推诿扯皮和监管真空。

同时,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目前,该局已集中行使涉及市容环卫、建筑业、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管理等12个方面的241项执法事项,行政执法全面履职率达80%以上。

——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协作机制

依托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与司法部门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仅2018年,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享执法信息516条,为公安部门提供违法线索25条。

构建执法、监督、培训三大体系

——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推行执法网上办案系统,建立全过程留痕机制,不断提升案件流转效率。推行“三级法制员”审核制度,在局、执法中队、网格分队分设法制审核人员,通过层层审核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推行公职律师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机制,倒逼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目前,通过网上系统结案4481起,执法人员参加出庭应诉15人次,胜诉率100%。

——构建系统的执法监督体系

以执法记录仪和办案区视频监控为载体,全要素、全流程记录关键环节,可视化还原执法过程,并将所有执法视频均刻录成光盘随案卷备查。

在派驻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设立办案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案区内视频监控、询问场所、案卷存放等设施建设,推进法制职能向科学管理、有效监督和优质服务转变。

同时,加大对各执法中队执法情况的考评和监督力度,对发现的执法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构建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

建立多元培训机制,通过与院校合作,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围绕法律素养、案件办理、信息系统操作等内容,每年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与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业务知识笔试和现场处置模拟演练等形式,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鼓励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壮大公职律师队伍。

目前,全局已有公职律师2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5人。

多措并举化解执法矛盾

——借助网络管理平台

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的方式,反映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行为开展监督;

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调解“一站式”服务。

2018年,该局共接到各类举报投诉2316起,化解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82%。

——创新执法方式方法

律师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聘请专业律师随队执勤。推出“城管义工”,探索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人参加社会服务模式。

引入“6S管理法”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六大理念延伸到综合执法及城市管理体系中。

创建“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机制,通过现场固定证据、公证人员远程公证、第三方现场旁证等形式,避免与当事人产生冲突。执法冲突减少98%以上,重复违法行为下降30%。

——构建矛盾化解机制

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落实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经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近两年,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45件,办结率100%。建立投诉举报办理第三方测评机制,即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局受理的所有投诉举报进行回访,客观掌握群众满意度,提升行政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