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大型户外广告整治进展情况专报(第1期)

 

根据“百日大会战”总结会市领导的讲话精神,现将我局近期(2015年5月15日-6月8日)广告整治情况及整治中存在问题汇报如下:

一、关于“百日大会战”总结会上提到的广告牌整治情况

1、五岔路口高杆广告是市住建委设置的,已于5月30日拆除完毕。

2、柳江北岸国资委楼顶大型广告,花红药业发布的原“花红片”,后改为“消肿止痛酊”广告,因办有许可证手续,经与花红药业协调同意配合拆除,已于6月7日拆除完毕。另设置在花红药业楼顶的“花红药业”广告牌于6月10日拆除完毕。

3、广雅大桥东头“肛肠医院”广告牌已于5月27日拆除完毕。

4、公交站台候车亭医疗广告,市住建委已通知一禾广告公司于5月20日将医疗广告内容全部更换完毕;我局完成对公交站台候车亭灯箱广告进行摸底排查,已向市政府提交了对市公交站台候车亭管理的专题报告。

5、我局广告管理科完成对全市高杆广告摸底排查工作,全市共有高杆广告69杆,我局计划分三步进行整治:一是对市宣传部(经排查有20多杆)、各城区政府设置的公益高杆广告,发函至这些单位要求其设置的公益高杆广告于6月30日前自行拆除完毕;二是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拍卖使用权的高杆广告计划于明年合同到期时拆除;三是6月份开始由市城管执法局对市区所有违章高杆广告进行拆除。

7、柳江两岸的广告:驾鹤路楼顶2006年按市政府要求设置的 “光亮工程广告”,现我局已列入拆除计划,本周拆除。

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现个别城区在整治违规违章广告、门店招牌过程中,城区领导出面叫停阻止整治工作,由于城区执法队伍的人、财、物都由城区政府管理,城区城管执法局只能听从区委、区政府的指令。

2、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目前80%的违章墙体大型户外广告,广告商家把玻璃窗户拆掉,用砖头砌成墙体以便用来固定钢架发布广告,广告拆除后露出砖头墙体,极大影响建筑原貌,建议由市住建委配合发函要求产权方恢复建筑原貌。

3、飞鹅二路的骑楼立柱违章包裹的广告同样也存在影响观瞻的问题,广告拆除后露出毛坯立柱,或立柱的瓷砖因安装广告时被破坏,拆除广告后影响市容,建议由市住建委对骑楼毛坯立柱进行装修改造。

4、部队管理范围的广告牌较多较乱又无法查处拆除,一直是我市广告牌整治中的顽疾。考虑到地方与部队的关系,对部队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一直都没有进行过整治。一些人抓住这个管理的漏洞,认为我们不敢管,不能管,导致该区域的广告牌越来越多。这些广告牌不仅杂乱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附广告现场图)。每年我们都对这些广告牌进行排查、登记,发现有破损锈蚀的情况还电话告知设置广告所有者去修复;柳邕路口的广告高度都在20米以上,长度有几百米,广告牌下就是人行道,如遇到大风后果不堪设想。在2014年10月,我局直属大队逐一上门给相关的部队发放了公函,通知要求各部队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大型无证、存在隐患的户外广告,但没有起到效果,而且城区政府也阻止城区城管局拆除。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考评考核工作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广告整治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数字城管部门要负责采集市区所有违规违章户外广告信息,逐一录入信息平台,为一线执法提供信息支持。今后广告管理模式将以数字平台采集为主,通过数字平台分批对整治路段违章广告采取“采集→派遣→限时完成整改”的模式,推进广告整治工作,今后违章广告案件处理时限要求在3日内进行立案调查;15日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个月内拆除完毕,做到整治一条路段巩固一条路段,同时对各城区案件办结情况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上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真正使监管到位。

2、对于城区领导阻止整治的,建议市领导及监察部门予以诫勉及追究。

3、对于部队阻扰整治的,建议市政府加大协调力度,拿出过硬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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