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产生了大量的通信、供电等用途的立杆,这些立杆在设立之初,除了杆体设立稳固,有时还需设立斜拉索进行固定,每条斜拉索外面都有用PVC等材料做成的红白相间可反光的警示裹套。这些裹套可以回收利用,容易被人为损毁,再加上自然老化脱落,很多斜拉索警示标志消失了,存在安全隐患。在昏暗的灯光下,路人稍有不慎就容易被它“放倒”。
10月18日10点15分,在跃进路上与和兴园路口交汇处正元养生堂门面前人行道上,巡查员发现一条电力立杆斜拉索没有警示标志,立即将此案件上报至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平台,平台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派至柳州供电局核实处理。当天供电局反馈,经现场核实,非其单位资产,归属不明。平台随后将此案件转派至柳北区二级平台,请他们尽快调查权属单位并及时处理。10月20日,柳北区二级平台回复,社区工作人员协同物业方已设置警示标志,在现场拉好警戒线并在电杆上张贴通知。
立杆斜拉索肇事时有发生,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产权单位在固定钢丝外围没有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该单位管理上存在瑕疵,即存在过失,要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作者:李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