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建”不打烊 监督时刻伴

私搭乱建近景

私搭乱建中景

私搭乱建远景

“不到一周时间,这里就突然‘冒’出了一座房屋。”市容巡查员小张巡查至阳和新区大利屯三门江立交桥时感叹。附近居民说:“春节期间,他们为逃避检查,以为城管部门放假了,终于等到了错时种房子的时机,利用春节挡期抢建房屋。”

“我对网格内的一草一木一井早已熟记入心。”小张说,虽然恰逢节假日,减少了网格内人员的轮换,但是全方位排查也是每天必做。

小张将发现的情况立即通过“城管通”上报到市数管平台,次日,市执法局北部(阳和)分局便安排人员到达现场拆除了违法加建的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前,私自建设房屋属违法行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于违法建设,柳州城管部门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控新增除存量”持续升温。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报着侥幸心里抢建、加建,违法建设当事人也应积极自拆或配合强制拆除。

(通讯员: 欧传全 潘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