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期

主持人:城市道路两侧的花草树木经过规划建设以后,既能美化绿化城市环境,又能在炎炎夏日给出行的市民带来一抹荫凉。为保证园林绿化景观优美,主管部门会定期对其进行养护和修剪,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修剪和砍伐的,对一些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如果擅自修剪,不但存在安全隐患还将面临不小的处罚。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就处理了一起这样的投诉,具体情况如何,下面我们马上来连线市城管执法局北部(阳和)分局园林科长覃雪。
连线人:4月8日晚上9点30分左右,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古亭大道与政和路交汇时发现,该处人行道上散落大大小小数十根树枝,执法人员抬头一看,两棵行道树各自被修剪了树木约三分之一的冠幅。经调查了解,原来是该处一家商户新装修店面时,老板李先生觉得这两棵树木长势太茂盛了,右边的树木枝条快伸到了他三楼仓库的窗户,左边的树木挡住了他二楼的招牌,于是便雇人连夜修剪了树枝。执法人员询问李先生修剪树木前是否征询过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李先生表示并不知晓相关规定。经执法人员观察,树枝修剪高度均已超过三米,市民擅自修剪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且树木被非专业人员不规范的修剪后,切口不平整、左右枝条比例失调即影响美观又影响树木今后的长势,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李先生下达了《调查通知书》等文书。
根据《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五)项规定“非因养护和安全需要不得随意修剪树木,修剪树木应当遵循兼顾树木正常生长和设施安全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违反规定修剪树木的,按照每株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这起案件中的当事人李先生,因为擅自修剪了门前的两棵树木,将面临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禁止自行修剪、砍伐、迁移市政树木,如果门前的树木存在危险性或者需要修剪的,可到新区审批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收到市民申请后新区将会派出园林工作人员实地了解情况和处理。执法人员呼吁市民切勿擅自修剪,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及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主持人:私自砍伐城市树木是会被处罚的,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爱护城市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争做文明柳州人。今后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和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市民朋友们可以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