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20点04分,有市民向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反映:红碑路金茂园3、5、7栋楼下沿街门面又把东西摆到店外经营,阻碍行人通行。平台坐席员立即受理了此问题并督促柳北区执法局回复:已到达现场责令当事人将占道物品收回。但仅仅过了一个半小时,热线平台再次接到该市民投诉,市民表示执法人员处理完毕离开后,商家又把东西摆出来了,执法成效不明显,希望有关部门能长效管理,规范商户经营行为。
店外经营一直是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仅今年1至5月份,数字城管平台就受理店外经营问题8837件。城管执法部门虽一直在整治,但执法效果不明显,一旦执法部门离开,商户就又把商品摆卖出来,陷入“整治—反弹—整治”的怪圈,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商户的店外经营行为,一方面会霸占人行道,影响市民通行,到了上下班高峰期,摊位、行人、车辆挤在一起,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另一方面部分商户随意丢弃废弃商品、垃圾,影响了市容环境。
店外经营难以根治的原因,一是人们的城管法规意识淡薄;广大市民缺乏市容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对店外经营的不良影响认识不到位。二是商家追求利润为店外经营提供了动力,临街店面没有统一规划,部分业主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将店面隔成更多的小店面,以收取更多的租金;经营者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同时为了吸引顾客,最有效便捷的办法就是占用店外公共场地摆放商品;或者为了竞争而相互攀比,你摆我也摆。三是行政处罚的力度与商家店外经营所获取的利益相比太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四条:在城市广场周边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要街道两侧的店铺,不得超出门槛和窗经营、作业以及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商户一见城管执法人员出现,会立刻将店外物品收回,与执法人员玩“躲猫猫”,执法人员难以取证处罚;还有部分商家经营状况较好,不在乎处罚。
治理店外经营,建议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管理、长期坚持的原则,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店外经营行为对交通和市容环境的损害,从而支持城市管理部门整顿、规范店外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