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8日23点,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接到市民梁先生反映:静兰路东一巷,静兰小区新烟厂对面的工地施工扰民,影响居民休息。城中环保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回复:该处为新开工工地,尚未到我局进行施工备案登记,并且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要求停止施工时,施工单位并未按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我局正在调查施工单位具体信息,待落实后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立案处罚。
根据《环保法》有关规定,白天12:00至14:30,晚上22:00至6:00为休息时段,应当停止一切噪音扰民行为,确保市民的休息。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许多施工单位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项目,不惜在夜间加班加点施工,完全不顾周边居民的休息。今年以来,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接到市民反映的施工扰民问题就已多达140件,尽管环保部门一直严查此类行为,但仍有许多施工单位抱着侥幸的心理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治理施工扰民的现象,既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也需要施工单位自觉采取不扰民施工措施,如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在休息时段不开工、公布施工投诉电话、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等。不可避免要在休息时段内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要先取得周围单位、居民或居委会得同意,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作者: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