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有市民反映航银路银山小区1栋和2栋一单元之间有住户经常性的焚烧柴火;7月16日市民J女士反映桂中大道山水福地小区旁边的社区焚烧垃圾;7月24日掌上红豆的网友反映,地税局焚烧装修垃圾……从2016年1月1日至7月24日,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平台受理的露天焚烧垃圾案件就有1399件,焚烧垃圾的现象较多见。
据了解,垃圾焚烧如果处理不当,其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如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等,容易导致人呼吸困难,造成呼吸道感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此外,垃圾焚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有毒物质二恶英,若孕妇长期生活在二恶英达到一定含量的环境中,可能引发流产或胎儿畸形。大型露天垃圾焚烧点多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垃圾临时堆放地、建筑工地或空地,所烧垃圾多为废纸、橡胶、塑料、衣物等废旧物。一旦焚烧,燃烧点方圆数百米内黑烟滚滚,浓烟呛鼻,整个地区空气中的污染物不易扩散,严重污染空气,破坏市容市貌,还极易诱发火灾,严重影响市民群众的生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有上述行为之一者,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按照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柳州,日渐成为适宜人居和创业的现代化城市,拥有“生态工业柳州,宜居创业城市”的城市品牌形象;拥有山水景观独特、城区青山环绕、水抱城流等得天独厚的条件。为了更好地爱护、保护她,我们呼吁大家:爱我美丽柳州,拒绝焚烧垃圾。
作者:伍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