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垃圾为何屡屡惹人烦?

——“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还需落实到户

6月21日早上7时许,微友通过“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平台反映银桐路上与荣军路交汇处国色天香KTV和红苹果KTV店把垃圾丢弃在店前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该名微友还表示,这些夜市长期随意将垃圾丢弃,既污染环境又影响市容,特别是每天早上,大老远就闻到一股股恶臭味。市数管平台接到市民反映后,立即对地址、图片等信息进行审核后进行立案,然后派遣到鱼峰区环卫所,当天早上,鱼峰区环卫所便安排了工作人员将该处暴露垃圾进行清理。

鱼峰区环卫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路段的门面每到晚上10点半后,就会将夜市摊摆到马路边,由于夜市摊通常经营到凌晨4、5点,他们营业造成的垃圾都是随意丢弃。环卫所也经常接到此地的投诉,即使多次清扫保洁,仍然无法保证此处时刻清洁。

根据柳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责任区内无垃圾污水、油污,无烟头、果皮纸屑及其他废弃物等,不得将垃圾容器或潲水桶放置店外;不得跨槛经营、不乱堆乱放。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处以1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笔者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守法经营,为“山清水秀地干净”的柳州贡献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义务。

(通讯员:柳南中队 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