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罐存取需谨慎,安全意识要提高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家庭已经不再使用瓶装的液化气来作为主要的燃料,但是在一些比较偏远或者老旧的小区,仍然还有居民在使用瓶装的液化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液化气瓶不得储存在住人的房间、公共场所、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且存储的库房周围不宜种植草本植物,不堆放易燃可燃物体。瓶装液化气的存放要求严格,目的是防止液化气瓶发生泄漏、爆炸,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人、财、物的损失。纵使管理已经非常严格,但是仍有人不顾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顶风作案。

7月9日12点左右,有微友通过“柳州是我家” 微信公众号反映柳长路柳钢北门往北外环路方向约300米的北外环停车场内有人非法存取液化气罐的情况。根据市民的描述,案发位置旁边是加油站,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故市数管平台立即受理、立案,并将案件转派至柳北区城管执法局,并督促其尽快至现场查看处理。一小时后,执法队员赶到市民反映的地点,并联系了桂中燃气工作人员,一起进行调查处理。当天便将处置情况进行了回复:柳北区城管执法局已经协同中燃工作人员将燃气罐进行暂扣,消除了安全隐患。

液化气罐若不小心泄漏,一旦引发火灾,会给周围居民带来重大的威胁,所以除了液化气罐的相关生产单位和持证销售单位外,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存储或销售无证液化石油气。市民若在生活中发现以上违法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或通过“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向市数管平台进行反映,平台会第一时间将此问题反映给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通讯员  李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