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安装地锁?拆!

随着城市机动车的数量的迅速上升,“一位难求”的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在这种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一些车主打起了小区周边公共区域的主意。

近日,有群众来电向市“智慧城管”平台反映,柳邕路康华市场超市正对面巷口内,有人私自安装地锁,影响行人通行。平台坐席员迅速受理,将案件流转给柳南区市容巡查员进行核实,通过核实发现,在该巷子内发现有人私自安装3个地锁。在核实结果回到平台后,坐席员通过审核,并将案件流转给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次日,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将违规安装的地锁进行拆除。

道路属于公共设施,是所有公民共同享有的,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圈占道路,侵犯了他人的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业委会或物管已经同意安装,但有业主投诉的,属于民事纠纷范围。应当由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地锁的出现,本是为了保护车位所有者的权益,但是有些人偏偏私自安装,把它视为“占位神器”,不但造成社区环境混乱,阻碍他人停车,而且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有相关私自安装地锁故意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欢迎市民及时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或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柳州是我家”,关注公众号后反映该现象,我们会及时受理、分派,并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结果。
(通讯员:黄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