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障城市道路秩序井然,市民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定。近段时间,我市各城区多处路段出现了黄色标线的停车位,这是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的专用停车泊位!但是,却有不少机动车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10月10日下午6时许,一位市民通过柳州1号APP反映,桂中大道十二中公交站对面新能源汽车停车位被一辆机动车占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审核信息后进行立案并派遣至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发现违停机动车辆已驶离,现场停放的为新能源汽车。近期,此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就因被私家车占用而被多次举报。“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为专位专用,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停放。其他车辆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的,专用车位在车行道的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专用车位在人行道的由城管部门依法处罚。”一名执法队员表示。
新能源汽车灵活便捷,低碳环保,我市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此实行充电优惠、停车优惠、增设充电桩、建设示范小区等一系列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属于停车优惠措施之一。这些新能源汽车停车位相对窄小,一般设置在不影响通行的人行道或马路边,可以让更多的人实现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车主韦女士表示:“现在停车位少,看到新能源汽车的停车位在不断增加,我为了方便买了新能源汽车,如果停车位被机动车占用,还一次占用多个停车位肯定会觉得很气愤。”为此,市民普遍希望相关部门针对车辆违停问题,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停车。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数管平台就受理立案机动车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案件166件。若您发现类似城市管理问题,欢迎通过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或“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向市数管平台反映,参与城市管理。(通讯员 曾晓琼 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