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城管人员赶到现场灭火
村民不知如何处理陈年垃圾,就地焚烧垃圾违反相关规定,还可能引起火灾。10月29日,记者从城中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近日,环江滨水大道三门江大桥附近路段有人焚烧垃圾引起大火,城中区城管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火势扑灭,消除了安全隐患。
“环江滨水大道路边发生大火,现场浓烟滚滚,你们快来看看。”当天晚上10点左右,有市民通过“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投诉称,在环江滨水大道三门江大桥附近路段的路边突然起火,且江边风大,火势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接报后,城管队员迅速赶到现场,看到靠近路边的一块空地上一个30多平方米的垃圾堆正在熊熊燃烧,火舌蹿起有2米多高,现场浓烟滚滚,气味刺鼻。
在起火垃圾堆旁,执法人员发现一名村民正在观看火势,便上前了解情况。村民告诉执法人员,垃圾堆是自己放火烧的,原因是垃圾堆离自己住处太近,而且一年多没有人清理,影响了自己一家人的生活,于是就想放火烧掉垃圾。
“这么大的火,引起火灾怎么办?”对于该村民的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从车上找出水管,准备扑灭大火。“去我家取水。”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村民主动帮忙,带着执法人员回家取水灭火,但水管长度不够,无法灭火。而此时,大火已经开始向周边蔓延,见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立即用桶取水灭火,经过40多分钟的努力,4名执法队员提了近100桶水,终于将大火扑灭。
执法人员介绍,今年以来,他们在环江滨水大道已经处理了20起路边焚烧树叶垃圾的案件,大多集中在江边,大部分案件都是较易扑灭的小火堆,类似当晚的大火也是首次发现。
随意在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的行为,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执法部门除责令其改正外,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