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媒体:龙城云
反映时间:2023年5月15日
标题:车辆占道浪费公共资源
地址:柳东路2号附近,原蟠龙山公园门口,蟠龙山花卉基地入口旁
反映情况: 路边有三个公共停车位,有一个车位上停了一辆现代白色越野车(桂BJE136)将近一个月,严重浪费公共资源!严重也违反了市规定的机动车在公共车位只能停最多48小时的规定!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案件反馈:媒体反映的“车辆占道浪费公共资源”的问题由市公安局回复完毕。案件编号:柳数管2023第05150456号。5月17日,市公安局回复:针对反映柳东路2号附近,原蟠龙山公园门口,蟠龙山花卉基地入口旁公共停车位被车辆长期占用的问题。根据《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在同一免费道路停车泊位上车辆持续停放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案件反映路段道路旁施划的泊位为公共机动车停车泊位,该处泊位供社会车辆临时停放使用。接到案件后,大队立即调取路段监控设备对车辆停放时间进行核实,案件反映车辆号牌为桂BJE136小型汽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情况属实。大队于5月15日上午10时44分通过值班热线0772-3117091联系车主,指出其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停车车辆的情况,要求立即移车,并告知如再次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将一律贴单处置。目前,桂BJE136小型汽车已驶离。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