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扫重点项目“钉子” “捞一把”落得一场空

——透过柳北区拆违“护航”白沙大桥施工看我市严打“两违”新动向

11月17日,位于滨江东路白沙二队8号南侧的6栋违法建筑,被柳北区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为我市重点工程项目白沙大桥的进一步施工扫清了障碍。从柳北区这次“护航”白沙大桥施工的行动,可感知我市严打“两违”的新动向、新信号。

多个部门联动“作战”

——扫除白沙大桥施工障碍物

记者看到,影响白沙大桥西岸施工的违法建筑基本有三四层高,外墙大多没有进行粉刷。这些违建在勾机的作用下被夷为平地(见上图)。为减少扬尘,柳北区采用洒水作业。

据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名负责人介绍,当天被拆除的建筑物共6户,总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大多是外来人员租用白沙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经立案调查和从规划部门查实,这6栋建筑物均未办理《土地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

由于这6栋违法建筑坐落于在建中的市重点工程项目白沙大桥的红线范围内,如不将其拆除,白沙大桥西岸左匝道的施工将无法开展。为确保白沙大桥的整体工程进度不受影响,柳北区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随着这些违法建筑的拆除,白沙大桥西岸左匝道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基本被清除。

五年攻坚瞄准“靶向”

——严打重点项目范围内违建

10月20日,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柳州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五年攻坚总体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将掀起一场持久的全民攻坚战。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在我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五年攻坚中,我市将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构建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规定,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实行拆除或没收实物。除把“利剑”对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抢建加建扩建的违法建设外,我市还将把新建外环路沿线、城市进出口及市郊乡镇村庄违法建设;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督查督办的违法建设;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等列入攻坚范围。

这名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开展创建“无违建城区”活动,五年内达到全市“无违建社区村屯、无违建街道乡镇、无违建城区”创建率100%的工作目标。同时针对违法建筑点多面广量大的现状,建立快速查处机制,保障第一时间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将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法建筑不能进行强制拆除的必须依法予以没收,形成管、控、查、治、拆、没的长效管理。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得知,今年各城区(开发区管委会)要各完成4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和35户违法加层的清理拆除,每个城区(开发区管委会)至少建立一个“无违建”示范点。为此,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百日大会战”行动,选择强制拆除的典型案例,通过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使违建当事人赔偿行政强制拆除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