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柳州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其中夜间撒漏、车轮带泥较为典型。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对泥头车再念“紧箍咒”,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工作的通知》,采取先礼后兵、顶格处罚(即按最高罚款额处罚)等措施,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
凡施工工地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无资质单位处置,根据规定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柳州城管部门将登门拜访,递送普法告知书或宣传资料,施工单位签名签收,如果此后仍然明知故犯,一律顶格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造成撒漏的车辆属于“违章”,如今则属于“违法”,处罚尺度更为严厉。《大气污染防治法》去年8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订,今年1月实施。今后城管部门查处此类案例,将以该法作为查处依据,处罚金额是此前十倍。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液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于有上述行为,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柳州市城管执法局明确要求,城管要密切与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协作配合,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加大执法执勤力度。柳州市城管执法支队也派出督查力量,防范执法队伍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违纪现象,必要时挂牌督办一批案件。
据了解,柳州市东环大道延长线、柳石路前些年由于泥头车撒漏、车轮带泥,甚至出现路面不见原色、路树叶片被黄尘覆盖等现象。柳州市去年以来加大泥头车、散料运输车、水泥罐车整治力度,成立常态化的“三车”联合执法组,加大工地源头治理,并引入最新款的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老式泥头车被逐步淘汰,禁止在市区从事渣土运输,柳州市区路面撒漏污染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