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点13分,高新五路和桂中大道交会处,一辆白色汽车占用盲道,城管执法人员对这辆车开出了柳州第一张人行道违停罚单。
城管执法人员对人行道上不在线内停放的车辆“贴单”。
执法人员依法对人行道上不在线内停放的电动车进行“贴单”处罚。
人行道不能乱摆乱卖,也不能乱停车辆。据了解,我市从昨天起,由城管部门集中行使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城区城管部门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违停”宣传教育。昨天,记者采访得知,从昨天起,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及柳东新区城管执法人员开始对辖区内人行道违停行为进行“贴单”。领到单子的车主该如何接受处理?人行道停车又将如何规范管理?
疏堵结合规范人行道停车
昨天上午9时许,在桂中大道与高新五路交会处,记者跟随城中区城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清华坊小区周边的人行道上停满了汽车,车辆有的占用盲道停放。上午9时13分,城管执法人员对该区域人行道违停车辆开出全市“第一单”,告知车主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随后,鱼峰区、柳南区及柳东新区城管执法人员对荣军路、蝴蝶山路、飞鹅路、航生路、航银路、新柳大道、宝骏大道等区域人行道违停行为进行“贴单”。
城中区城管执法人员陈钢宁介绍,从即日开始,执法人员将对辖区内实行“网格化”巡查,发现人行道有违停车辆,有车主在场的,给予说服教育,并劝导车主驶离现场。而对于在人行道被首次“贴单”的当事人,当事人到违停所在路段的城管执法中队接受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城管部门予以警告,不予罚款。
昨天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除了“贴单”规范车辆管理,相关部门还应该规范设置临时停车位。
据了解,目前市城管执法局正在收集、汇总各城区的意见,由交警、城管、住建、规划等部门实地考察后,在一些不影响市民通行、停车位比较紧张的路段规划临时停车位,方便大家停车。
市民、网友关注城管“贴单”
连日来,城管对人行道违停车辆“贴单”引起市民、网友关注,记者整理相关问题咨询城管部门。
市民:为什么查处人行道违停的执法权移交城管部门,城管“贴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城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目前,市公安局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市城管执法部门,从1月21日起,由城管部门集中行使。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原已经立案进行调查的案件,继续以市公安局的名义负责查处和处理,直至结案。
网友:车辆被“贴单”后车主该如何接受处理?
城管:执法人员发现违停情况后,若车主不在现场,城管执法人员就会开出“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严重阻碍交通的,城管部门将通过专业司机采取拖车等措施。
违停的车主要依据通知书上的提示,在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是机动车的话,还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去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之后,相关执法人员会给予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此外,被“贴单”而拒不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城管部门将参照查处“车窗抛物”的执法方式,将违法行为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寄送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6个月仍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