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管的职能和权限有哪些呢?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自2005年成立以来,行使的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的批复文件,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职责是: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行为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格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目前,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仅仅是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虽然《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已出台,但是我市对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将于2020年才进行移交。如果市民遇到上述问题的困扰,还是向环保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