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员查封现场
近日,柳南区瑞龙路一处大型钢架棚涉嫌违法建设被城管依法查封现场,以便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竟以影响经营为由,擅自撕毁封条等执法文书,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是全市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以来,首个被拘留者,表明“飓风行动”再升温、再提速,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加强联动,从违建产生的不同环节、运用不同的手段进行全面打击。违法建设不光是“一拆了之”,参与违建的相关人员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事人撕毁封条被行拘5日
8月1日下午,在瑞龙路一处大型的仓储物流中心,柳南区城管执法人员对涉嫌违建的柳州松赞商贸有限公司依法查封,现场贴了执法公告、处罚决定书以及10张封条。
据了解,柳州松赞商贸有限公司建设钢架结构大棚建面积达20000多平方米,主要用于出租作仓储物流,至今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去年底,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发现该违建后,下发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但该公司置若罔闻,继续施工。今年初,该区域还存在新增的无证钢架棚。为遏制无证建设的进一步蔓延,城管部门作出查封现场的决定。
2日上午,城管人员再次巡查区域发现,查封现场的封条及相关执法文书被人撕毁,城管人员立即向柳南公安分局报案。西鹅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得知,该公司管理人员蓝某剑担心影响仓库出租,擅自将封条等撕毁丢弃。通过说服教育,两天后,违法嫌疑人蓝某剑于5日到西鹅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调查,蓝某剑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日前,柳南公安分局对蓝某剑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联合执法不给违建有利用空间
违建在产生过程中可能涉及其他违法行为,这需要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从不同环节、运用不同手段依法打击。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柳州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公安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秩序,依法打击暴力抗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阻挠拆违行为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在查封、强制拆除工作中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为予以依法依规处置。
此外,公安部门将对旅馆业、租赁房屋有违法建设的,依法取缔,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同样必须审验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申领的前提是有合法稳定住所,因此公安部门要严格把关;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事中”监管中也要审查核实、依法查处,不给违建有任何利用空间。
法律小贴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此外,查封施工现场的,可以采取粘贴封条、砌筑围墙或者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其他必要措施,将违法建设的施工现场(包括违法施工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封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封、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