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对占用盲道等情况采取严厉措施

电驴违停人行道 最高处罚200元

城管执法人员拖移违停两轮电动车

占用人行道范围的盲道、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急救通道等区域违停的两轮电动车(又称电驴)将面临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处罚,处罚力度接近汽车违停。29日,记者从鱼峰区城管部门了解到,近日,城管对鱼峰路、驾鹤路的违停电驴开出100元罚单,有车主接受处理时被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在驾鹤路与荣军路交会处,为方便新能源汽车停放,人行道规划多个专用泊位,地面也标注有醒目字样,但有的电动车主照样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鱼峰城管队员对在鱼峰路等路段违法停放的两轮电动车,直接予以暂扣,并在地面上用粉笔标注处理暂扣保管地点、电话。当天暂扣电动车近10辆。

之后,大部分车主持车辆凭证前去认领。由于违停车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城管部门作出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些车主觉得处罚过于严厉,声称要向政府热线投诉。

据城管人员介绍,自去年12月份起,鱼峰城管部门连续接到市民关于文昌路瑞景文苑小区大门外电动车违停的投诉,投诉电动车占用盲道等不文明现象。截至1月26日同一地点共接到投诉24条。在多次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执法队员依法采取拖车处理。此类违停车辆的车主被处以200元罚款,方能领回被扣车辆。严管重罚之后,窑埠古镇和瑞景文苑的电动车违停乱象得到遏制。

据了解,目前各城区的城管部门根据行政处罚裁量权,对本辖区非机动车人行道违停的处罚标准不一,其中城中区处罚20元,鱼峰区处罚100元至200元,两轮电动车违停甚至有可能超过汽车违停的违法成本。

对此,城管驻队律师表示,城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大多数非机动车主对此处罚认为影响不大,既不接受罚款,也不尽快移开车辆。经研究决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针对占用新能源泊车位、机动车位的处以100元罚款,对占用盲道、急救通道及其他特殊通道的处以200元罚款。目前此处罚额度为我市对两轮电动车违停的最高标准。在此提醒电动车主,留意地面泊位线,做到规范停车,接受违停处理时应该注意保留电动车有效凭证,确保车辆来源渠道正规,否则被拖车后将难以领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