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难在这里

——记者走访各界人士听建议

7月19日,本报8版以《垃圾分类,难在哪里?》为题,报道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难在何处。20~22日,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相关部门及一些业内人士,一探究竟。

“在小区内多放一点分类垃圾桶,最好每个楼道口都有,这样有助增强我们分类投放垃圾的自觉性。”“多引进一些高科技装备,通过高科技手段分类处理垃圾,这才能让垃圾分类投放更方便。”记者回访了鱼峰区鑫广园、柳北区景秀园等多个小区的多个居民,他们均认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需要“硬件足”。

随后记者来到各城区环卫所采访得知,我市已筹备增设或扩建餐厨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处理中心、污泥处理厂等各种专业的垃圾处理场所。“我们正在不断完善我们的硬件设施,但硬件大部分功能都是针对垃圾分类处理的中端与末端,垃圾分类的前端——分类投放垃圾,还得依靠各基层单位联动宣传提高市民分类意识。”柳西环卫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在市容管理部门了解到,无论是市民担心的“硬件问题”还是垃圾分类面临的“前端薄弱环节”,我市已经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解决,那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是否已经迈入高效的轨道?业内人士认为,垃圾分类工作也如建楼房一般,打好地基是根本,而要筑牢垃圾分类的“地基”关键在于监管法规健全、奖惩措施明显。

据了解,我市目前在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奖励方面可谓是放了大招,只要是缴清上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填写垃圾分类相关申请表、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并通过检验考核的市民就能获得相应奖励。奖励虽然丰厚,却由于没有处罚的手段造成市民对垃圾分类热情并不高涨,有人甚至认为奖励只不过是为了让他们缴清上年度垃圾费。

业内人士认为,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光靠奖励来鼓励收效甚微,还得制定相应的处罚条例来约束,让“奖惩”双管齐下才是培育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有效方式。目前,上海市就已经出台实施了相应的惩罚规定:不分类扔垃圾的单位与个人将被处于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以及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厦门市、深圳市也相继实行与推进了垃圾分类的惩罚机制。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指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针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适当减低收费标准,混合投放的要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

市容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只有在法律约束与奖惩分明的方式下,建立起与垃圾分类参与者切身利益挂钩的管理机制,才能使得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迈进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