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一些商家门店为了营造元旦、春节的氛围,都会做一些节日促销宣传,擅自设置含经营性质的宣传标语、气模、气拱门等。
1月14日,市容巡查员小莫巡查至景行路国龙商务大酒店时发现门口摆设两个立体柱的大型气拱门,已经占用人行道。见此情况,他立即使用“城管通”将该问题上报至市数管平台,平台通过受理、立案,将案件流转至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很快,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告知商家将占道气模收起。小莫表示,日常巡查时此类现象也经常看到,一些商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就将大型气模、气拱门摆在人行道上,时常阻碍行人通行。
城中区一名执法人员说,有时候他们到现场对那些违规广告进行处置时,仍有一些店主商家疑惑不解,认为自己只是庆元旦、迎新春,没什么错。对此,城管部门也尝试通过曝光乱张贴、乱发送小广告的公司、个人相关信息,走访主要街道的商家门店进行普法宣传等手段,达到震慑及控制乱张贴设置违规广告源头的作用。
什么是擅自设置气模、气拱门?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河堤、河道水域、绿地、构筑物等户外空间擅自设置的气模、气拱门。
根据《柳州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河堤、河道水域、绿地、街道游园、建(构)筑物等户外空间设置彩旗、彩条、充气物、布幅、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标志、标牌、灯箱、橱窗,或发布户外广告、张挂宣传标语和漂浮物广告。气模、气拱门的设置必须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的临时占道手续才允许设置。如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无相关手续,则要求广告方立即清除或处以最高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数管平台受理立案宣传广告类案件2225件,其中违规户外广告231件,违规标语宣传品475件,擅自设置气模、气拱门29件。
(通讯员: 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