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召开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八个一”综合改革中“一支队伍管执法”等改革试点工作汇报。透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可知我市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给“家”带来了新气象。
顺势而改:构建“大城管”新格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名负责人介绍,我市被确定为自治区级设区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积极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将其纳入全市绩效考核重点指标任务,顶层设计了《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法治城管、智慧城管、阳光城管、文明城管、民生城管为目标,构建“大城管”新格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建筑垃圾渣土平台的建设工作,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均与信息中心数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市城管执法部门与住建部门、交警部门的住建、公安交通相关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各城管执法部门在本辖区内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自2017年1月21日起,集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这名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城区(新区)执法局立案查处了2000多起交通类案件和一批住建类案件。
这名负责人说,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我市率先而行,在全区率先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现阳光执法统一平台,实现执法办案统一流程,法律文书统一规范,办案审批统一制度,人员效能统一监督的“五个统一”规范执法体系;我市已下线的新型渣土车全部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全区率先实现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线路管理,运输人员管理和处置过程的智能化监控,推动管理服务工作与执法工作的无缝对接。
此外,还健全完善柳江河道的水上综合执法工作,确保在柳江河道上游白露大桥起至洛维大桥下游的牛蹄崖止的主河道及其市区范围内的支流河道内,继续实行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
深而改之:急需相关法律法规配套
今年是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攻坚年。目前,我市城管执法部门正结合国家住建部组织的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大力宣传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践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为攻坚年的各项工作做好准备。
“改革越向深水区迈进,就越需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完善和配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议根据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让改革既深又稳。
据悉,目前,《柳州市查处违法建设实施条例》已列入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柳州市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在积极推进申报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