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绩效评价 落实长效管理

常州市“数字城管”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汇报

常州市是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第二批试点城市,在部、省领导和专家的关心、支持下,我市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为基础,以系统建设导则为规范,有序推进了“数字城管”系统建设。两年多的探索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只有建立强有力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评价内容的规范化、评价标准的科学化、评价对象的明确化和评价方法的多样化,才能真正确保监督指挥的有效、长效、高效运行。


一、因地制宜,评价内容全面规范

按照部颁标准的要求,以部件、事件标准中的内容为基础,并结合自身情况,我市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常州市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了数字城管绩效评价的区域范围、评价内容和评价对象等内容。

目前,我市“数字城管”区域已经覆盖到全市建成区共计220平方公里,划分单元网格1901个,评价对象共涉及5个区、13个市职能部门和8个责任单位。部件管理内容包括7大类、98小类共计87万个数据,新增BRT公交站台、地名牌、盲道等13小类。事件管理内容在部标6大类的基础上,将涉及吃、住、行等群众生活方面的城市管理问题纳入考评,共包括日常保洁管理、五小行业管理、菜市场管理、城市交通管理、道路容貌管理、市区河道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废品收购、车辆清洗、摩托车修理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建设工地管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除“四害”工作管理等13大类、130项内容。实现了“数字城管”区域和内容的全覆盖,完成了从小城管到大城管格局的转变。

二、切合实际,评价标准科学合理

按照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难点问题为重点,构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眼前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核行政区与市直部门城市管理工作业绩的标准。

1.科学制定评价标准。按照部颁“绩效评价”标准,将“国标、市标、民标”有机结合,根据工作重点难点、政府导向等常州实际,并围绕民生,制订了《常州市城市长效管理规范标准及实施细则》,对道路清扫保洁、报刊亭、菜市场、工地、交通秩序管理、夜排档新疏导安置场所等作了更加详细的管理规定。

2.划分评价区域等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管理要求,实行分级分类考评。一是将评价区域按核心区、一般区、外围区等性质分成三级,突出对中央商业区、窗口地区、政府部门所在地、城市主要出入口等一级区域的考评;二是将除环境保护以外的十二项长效管理项目,按照管理要求、区域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三是实行分级分类的系数制扣分办法,一级区域和一类项目系数为1;二级区域和二类项目系数为0.95;三级区域和三类项目系数为0.9。

3.不断提高评价要求。在“数字城管”实施两年后,我市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明显减少,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在原有考评总分不变、要求不变的基础上,加大扣分力度,单项考评扣分大幅增加。例如,原有发现一处垃圾包扣0.1分,后来到0.6分,现在扣1分;原有发现一处废品收购、摩修占道经营扣1.8分,现在扣4分,各单位争创城市管理优秀区的难度明显增加。

三、分级联动,评价对象清晰明确

我市城市管理坚持“二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考评、四级联动”和“重心下移、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模式,通过职能下放,解决了责、权、利之间的矛盾,理清了部门关系,明确了市、区、街道间的城市管理职能,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考评的触角一直延伸到村委(社区)、网格和个人。

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作为监督、指挥、协调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对各区和市职能部门、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各区相应成立了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各街道、区职能部门进行考评,各职能部门、街道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了巡查、考评队伍,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考评。目前,我市已经将5个区、市环保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园林局等13个部门和供电公司、电信、移动等8个责任单位纳入评价范围,一级、二级、三级相关联动处置机构总数达到140个,形成了覆盖部门广、管理内容全的大城管格局。

四、注重实效,评价办法灵活多样

根据工作的实际,将领导暗访、媒体监督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将网格检查、专项检查和样本抽查相结合,将日常巡查与监督考评相结合,将视频监控与整改核查相结合,采取灵活有效地评价办法,确保“数字城管”的高效运行。

1.市长暗访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市长每月坚持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暗访,通过乘出租、坐公交、进菜场等方式,实地了解城市管理现状,深入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分管市长也根据分工,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暗访,暗访结果与考评员日常考评共同作为月度成绩的重要依据,促使各单位真正加大日常管理、巡查工作的力度。在市长的带领下,区长、局长及各级领导都定期进行暗访活动,及时掌握实际情况,促进我市管理问题的及时发现解决。

2.日常巡查与监督考评相结合。通过采取网格检查、专项检查和样本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其中网格检查主要是对某一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进行考评;专项检查则是根据不同季节的实际情况,对一项内容进行专项检查,例如夏季夜排档、夜间施工的专项考评,广告牌的专项检查等;样本抽查则是在建立考评样本库的基础上,每日随机对某单位的某项内容进行考评。监督考评员在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进行上报的同时,还根据评价标准符合扣分条件的直接予以扣分。这样既保证了评价对象的全覆盖,也最大程度的实现了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时效性。

3.视频监控与整改核查相结合。监督指挥中心在全市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将视频监控软件与”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了视频监督员发现问题后的直接立案受理。每天只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就能完成对全市重点、热点区域网上巡检。同时,增加整改率考核项目,对于超时未整改的问题,直接在该单位当月总分中予以扣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区域、部门成绩排名,市民举报的问题得到了高效的处置。

4.媒体监督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论坛的作用,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对于市民反映强烈并经媒体曝光的问题,直接在该单位月度总分中予以扣分。每月的考评成绩、单位排名在常州日报、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布,鼓励市民进行监督。开展了城市管理“百人找差”活动,邀请市民、网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城市管理工作找不足、提意见。通过12319热线、网络论坛、网站留言等方式,受理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所有问题由专门人员进行梳理、派遣,处置结果一一在常州本地论坛、监督指挥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做到了事事有回音。

五、措施到位,评价结果落到实处

在对各部门进行考评的同时,定期召开城市管理点评会,实行保证金制度、末位问责制度,将考评成绩与政府目标考核相挂钩,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考评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高度重视。

1.市长定期点评。定期召开由市长、分管市长及各区区长、分管区长以及市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点评会,并将考评成绩及存在问题在电视台、常州日报、晚报等媒体上公布。各区也相应成立考评委,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坚持每月召开点评会。市相关职能部门也坚持每月召开行业点评会,加强指导协调,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2.建立保证金制度。各区政府在年初向市考评委缴纳200万元单位保证金,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向市考评委交纳2万元个人保证金,根据本区年度评价结果,全年评价不合格者不予返还;合格者返一奖一;优秀者返一奖二。各区、各街道也纷纷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保证金制度,评价成绩直接与个人收入相挂钩。

3.建立末位问责制度。各区对排名连续落后的街道(镇)和部门负责人,建立了末位问责制度,确保了责任到人、落到实处。如天宁区,在对街道的考评中,只要是被市扣分的,区将对其街道进行双倍扣分。并在奖惩制度上,实行末位淘汰制,考评连续两个月最后名次的街道,其分管主任予以免职,三次主任免职;钟楼区实施了末位发言制度,在市的考评分数中,某个单项分数处于末位的,将请区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分数在末位的街道,其主任也将在区点评会上作表态发言。街道也建立了对村委、社区的考评和点评制度,有专人对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定期召开由村委、社区参加的点评会。

4.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为了突出城市管理评价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市将各区城市管理评价的成绩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辖区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权重占到6%,目标考核结果与政府全年工作绩效直接挂钩。

我市以绩效评价为基础,建立了一套切实有效的“数字城管”长效管理机制,为“数字城管”的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数字城管”的效能得到持久发挥。08、09年,我们连续两年征询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入户调查、现场问卷等形式,征求市民群众对“数字城管”运行成效的评价,两年的群众满意度都在92%以上。我市平台案件处置率也长期保持在98%以上,真正做到“数字城管”长效化,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节假日与平时一个样。两年来,我们不断巩固、完善和提升“数字城管”的运行效果,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注入“数字城管”新的活力,走出了常州特色的“数字城管”之路。

通过这次会议,我们一定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汲取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我市“数字城管”的运行效果,实现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