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数字城管考评结果将与市拨经费划拨相挂钩

为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效能,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高效运行,2月28日,许昌市出台了《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通过科学的绩效考评和公正的奖优罚劣,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据了解,许昌市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评的责任单位为5个县(区)政府(管委会)、21个市直单位、13个企事业单位。考评指标实行百分制,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绩效评价(占80%)、日常督办(占10%)、领导批示和媒体曝光(占5%)、公众举报(占5%)四项指标;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绩效评价模型,对结案量、按期结案率、结案率、公众投诉案件、一次完成率按不同权重进行评价,由系统自动生成绩效考评结果。

另外,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许昌县人民政府、魏都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管委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以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每月核算调剂经费数额,经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审核后报市领导签批,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责任单位经费划拨调剂的落实工作。

同时,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各组第一名且被评为优秀格次的,由许昌市政府授予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优秀单位”称号;县区组第二名、市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组第二、三名且被评为优秀格次的,授予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评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来源:许昌市数字城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