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城管暴踩商户、武汉城管进行“体验式执法”的消息,让“城管应该如何管”的问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话题。6月1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提出严格具体要求,不得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也不得粗暴执法,不得辱骂、殴打行政管理相对人。
今年 全省“城市管理年”活动仍在深入开展。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城管执法人员在履行城管执法职责时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必须把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得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积极引导街办、居委会融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
另外,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要严格执法风纪,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实施强制执法时要对执法过程拍摄取证。坚决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粗暴执法;不得辱骂、殴打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得毁坏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严禁酒后执法。
我省也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不文明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法违纪执法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违反《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的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