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上海努力探索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大型城市特点相适应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各区县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条热线、一个平台、一支队伍、X个行政管理部门”的“1+1+1+X”区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体系。这也是上海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做实做强基层城管综合执法迈出的坚实一步。
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行政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上海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来,区县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历经多次调整,城管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为加强特大型城市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本市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人口的进一步增长、执法管理领域的进一步拓展,目前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已难以适应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的需要,区县特别是街镇基层要求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的呼声比较强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先后提出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委2014年一号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研究也为新形势下本市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了方向和思路。
2014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本市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的完善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提出要构建“1+1+1+X”区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体系。其中,“一支队伍”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对面上综合性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综合执法;“X个行政管理部门”即把执法工作移交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一口执法、多头支撑。另外,还提出单独设立区县城管执法局、主要执法力量下沉街镇、优化城管执法队伍等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了中央“理顺城管执法体制”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近半年来,全市各区县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机构设置、推动重心下移、提高执法效能,力争建立健全资源整合、职责清晰、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