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着力构建“大城管”格局

随着中央、福建省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福建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印发,福建省莆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借势而上,凝心聚力,将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全面铺开,着力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

党政主要领导调研城市管理

一、高位运作,构筑城市管理高平台

莆田市委、市政府从顶层设计出发,搭建高规格的“大城管”工作平台,加强党委对城管工作的领导,形成大城管“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成立莆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主任,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副市长任执行副主任,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

市城管委作为全市大城管工作的决策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城市管理资源,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着手开展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前期调研和方案起草工作,依照中央和全省的统一工作部署,着眼莆田实际,统筹各方资源,把城市管理大部制改革做优做实。

二、部门联动,搭建大城管工作框架

市城管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城管委日常工作,牵头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定期通报考评结果,提出问责建议。

市城管办下设文明宣传、公共规划、市政公用、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等7个综合管理组,组长分别由宣传、规划、住建、公安、城管执法、环保、民政分管领导担任,共同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工作。

通过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解决了城管部门“单打独斗、孤掌难鸣”的问题;充分发挥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解决了有人真管的问题。

三、以考促管,打造城市管理严机制

市城管委研究出台《莆田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办法》,成立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评中心,与城管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工作的协调和工作落实。

考评内容涵盖组织领导、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建设工程、户外广告、公众满意度测评等7个大项、42个专项、118项内容,考评区域涵盖所有中心城区在内的7个县区(管委会)17个镇、街道办事处。

考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市管理评议员等参与并监督考评。

市政府设立1700万城市管理奖励专项经费,每月对七个县区(管委会)进行综合考评,前四名予以奖励,后两名予以处罚,当月兑现奖惩。

考评结果在《湄洲日报》和莆田电视台公布,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县区(管委会)政府主要领导要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其党政主要领导,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派人参加。

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考评,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考评“鞭子”、“镜子”和“指挥棒”作用,切实解决了权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城市面貌提升显著。

四、凝心聚力,喜获城市管理新硕果

全市上下通力协作、锐意进取,以市城管委领导为核心,以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为抓手,推动城市市政设施逐步完善,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2015年度参评文明城市测评中,该市以83.58分的成绩位列全国100个参评地级市第28名,居福建省三个参评市首位,城市形象和品位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

下一步,莆田市城管委将充分运用城市管理联席会议机制,通过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与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创新,以城市管理年为主题,“三年同一主题,一年一个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大城管”格局,全面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在2020年形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宜居港城、美丽莆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