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序——什么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简称“数字城管”)?
“数字城管”既不是单纯业务体系,也不是单纯技术体系的代名词。那么,“数字城管”到底是什么?
“数字城管”是在住建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和系列国标行标指导下,全国性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并信息化的实践过程,历经十载,覆盖全国三分之一城市,兴而不衰。中央为什么要求在2017年底前,全国未建“数字城管”的城市要全部建成?经过十余载的全国性建设运行的实践,“数字城管”基本涵盖了中央体改要求中“源头治理、体制改革、方法创新、保障机制、队伍建设”等五项体改中的体制改革、方法创新、保障机制三项主要内容。因此,建设“数字城管”就是践行中央规定的主要改革要求。
“数字城管”的实践证明,城管体制改革取得实效的要害,不仅仅是政府职能合并、分解与转移,更重要是发现驱动各部门、各地区切实履职的规律。“数字城管”通过实践发现,在我国现行行政体制和干部考绩制度下,通过构建监督考核与处置职能分离并实现上级监督考核下级的体制,同时将部门职责进一步精细化为日常操作和监督考核的统一规范与标准,是形成依托一个监督机构驱动众多政府部门和地区政府切实履职的基本规律。
下一步,“数字城管”必须体现从末端执法到源头治理的体制。中央关于“坚持源头治理”的体制改革要求是城管体改的根本目标,是根除城管乱象的根本改革。为此,“数字城管”必须从原有体制下只能监督考核城管处置末端,向监督考核城市规划、建设、运营等城管问题产生根源和问题解决资源的上游拓展,实现中央关于“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战略要求。
针对落实37号文件,特转发数字城管专家组组长崔俊芝院士在住建部“城市管理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专题培训班”的课件——《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以便行业进行学习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