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将“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争取进入国家中心城市行列,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建立高效能现代化的城市管理机制。
要实现城市管理的现代化,必须树立“城市管理投入是一种生产性投入,而且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好的生产性投入”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好“指导、监督、考核”这一主线,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痛点问题为目标,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化路径(即:树立一个理念、贯穿一条主线、确定一个目标、完善一条路径),努力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增强青岛的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打造城市管理的“青岛模式”。
一、强化城市管理投入理念,创新城市发展新思路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经济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城市之间的竞争,而其背后是城市管理的竞争。哪里的城市管理环境好,哪里就会聚集更多的生产要素,其经济活动就会出活力、出效益,城市管理已成为一个城市参与国际竞争的决定性因素。
例如,近年来,杭州把“环境立市”战略作为城市管理的核心战略,政府通过“做城市做环境”带动市场“做产业做企业”,以城市环境吸引高端人才,以高端人才兴业创业,使杭州真正成为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集聚的“洼地”,成为一座“生活品质之城”。
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将是一项提高生活品质、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青岛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争取进入国家中心城市行列,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的奋斗目标。提升城市品质,首要是抓好城市管理,从“清洁、清静、水质、绿色、无视觉污染”等这些琐事、具体事、平常事抓起,让青山绿水在洁净、序美的城市中彰显实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抓城市环境,就是抓民生,就是抓“宜居城市”,就是抓生活品质,是又一件办在老百姓家门口的“民心工程”
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将是一项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先导工程”。城市环境已越来越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成为城市间竞争的焦点。只有一流的城市环境,才能吸引一流的人才;只有一流的人才,才能创办一流的企业。青岛作为一个经济大市、旅游大市,优美的环境是主要优势之一。环境就是生产力,抓好环境首当其冲就是加大城市管理投入,这是国内外先进城市的成功做法,也是这些年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走在全国前列”战略的经验总结。
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将是一项革除陋习、倡导文明的“基础工程”。一座城市的管理好坏,是这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体现,也是这座城市管理者执政能力的体现,更是这座城市市民文明素养的体现。抓城市管理,绝不是扫扫地、洒洒水的小事,而是一件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大事,其实质就是要革除千百年来人们不讲卫生、不讲公德的各种陋习,就是要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培养新一代文明市民,奠定文明城市的基石。因此,抓城市管理,就是抓城市品质。
二、完善“指导、监督、考核”体系,探索城市发展新机制
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既是管理理念的创新,也是管理方式的转变,每一个城市管理工作者对此应该有全面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全市统筹、组织协调,积极参与到精细化管理中来。针对各类问题及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各区市城市管理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同时,市级城市管理部门除了充分运用政策、规划、法治等进行指导工作以外,还要会同区市政府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畅通参与治理渠道,形成治理合力。
用好指导教育。在全市建立“城市管理+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城市治理模式和工作机制,组建城管志愿队伍,与社会公益组织建立“城管公益志愿联盟”,经常性地邀请市民参加城市治理“体验日”、“开放日”、“城市治理文明行”等活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城市治理。充分运用新媒体、自媒体优势,创新舆论传播手段,形成舆论引导力量,做好舆论引导和指导教育工作。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市场监督,引入市场机制,在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作业市场化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治理,建立完善的进入退出机制,让市场有序运行。强化法治监督,在违法建设领域,对新增违法建设,坚持“拆除+执法处罚”将违法行为纳入诚信档案。推进科技监督,完善智慧化监管平台和综合性数据库,实施“互联网+城市治理”“互联网+公众参与”行动,将城市部件事件全部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
落实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考核管面子、管过程、管实效,形成正激励,调动各区市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投入。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坚持每月按作业标准和技术导则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委托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起奖惩、通报、曝光、约谈、挂牌督察等制度,完善考核发现、整改落实、结果反馈、追踪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闭环考核管理模式。考核范围为六区四市全覆盖,按镇街实施大排名。
三、破解群众关注痛点问题,研究城市管理新办法
近年来,城市系统日趋复杂,城市功能更为多样,人口、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接近极限,城市内部的各种矛盾升级,“城市病”愈来愈严重。
从2016年汇总梳理的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来电来信情况,总结出了10类痛点问题,涉及城市管理的就有4项。这4大类问题,有行业发展和保障方面的问题,也有市容秩序整治和管理执法不到位方面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市民对城市基础设施产品的功能和质量要求不仅坚固耐用,还要蕴含人文内涵;不仅要畅达无阻,还要安全可靠;不仅要美观秀丽,还要人性化;不仅要满足日常服务功能,还要追求功能完善。城市管理服务执法等各个环节都应体现程序化,力争精益求精。
群众的民生需求就是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问题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主攻方向,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我们全部工作的最基本标尺。只有不满足于过得去,力求过得硬,才能把模型化、精细化工作标准落到实处,才能把各项工作打造成为精品、名品。
提高生活品质、全面改善民生,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而城市环境就是人民群众最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之一,它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2017年,城市管理领域将在全市掀起市容环境整治高潮,争取立竿见影改善城市形象。通过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打造美丽青岛。
四、拓展精细化管理路径,取得城市管理新成效
细节决定成败。城市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城市管理的细节上。精细化管理代表着城市管理未来的方向,对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台了《青岛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分别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城市防汛等27个行业领域,制定了国际化城市管理标准。
青岛市要在今后实现更有品质、更加精致、更有效率的发展,就应从细微之处入手,创新方法手段,优先服务、优化管理,规范执法,推进城市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品质化,在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上做足文章,重点做好七项整治。
加大市容秩序整治。全面取缔前海一线、旅游景区、窗口、学校、广场等重要区域及周边的各类占路经营现象,短时间内不能取缔的予以规范;对露天烧烤点、室外洗车店、汽车修理店、各类加工店、废品收购点、小餐饮店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占路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影响交通通行、破坏市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占路市场及市场冒市尽快取缔。
加大广告牌匾整治。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画面破损、亮化设施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全面排查,逐一整改。清理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道路路面等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确保环境整洁美观,同时,实施“严管重罚”,并对违法行为人通信号码进行移送停机处理。
加大市政设施整治。对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路面、人行道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市政设施完好;对擅自占掘路、乱堆乱放机物料、施工恢复不及时的,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对违规设置的箱体、亭体等,予以清理拆除;落实首问负责和先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道路塌陷、污水冒溢等突出问题。
加大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单元网格责任,认真组织排查整改,切实解决部分区域垃圾清扫不及时、卫生死角、存有管理盲区等突出问题;优化垃圾收集清运流程,落实错峰作业要求,重点整治垃圾桶占路摆放、收运车辆交通高峰期作业、焚烧垃圾以及将垃圾扫入雨水斗、绿化带等环卫作业不规范问题。
加大园林绿化整治。全面摸排,尽快解决绿量不足、养护水平不高、绿地缺株断档以及裸露土地绿化不及时、树木扶架损坏缺失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私圈乱占等各类占绿毁绿行为;对商场酒店、居民小区、道路两侧等区域在树木上悬挂彩灯等带电物件导致树木损坏死亡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加大违法建设整治。以“一区四沿、一站一面”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居民楼院等为重点,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对既有违法建设实施分类处理,建立拆除违法建设快速处置机制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制度。同时,采取堵疏结合、拆建结合的办法,将拆除违法建设与拆后绿化硬化、市政设施建设、城市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治管同步,巩固治违成效。
加大河道近岸整治。以治污、保洁、清淤、生态恢复为重点,建立“片长负责制”和“河长负责制”,促进河道管理制度化、常态化;以污水“零直排”为目标,加大日常巡查和监测管护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不规范排水行为和侵害河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主城区的河道沿岸、近岸海域加强监管,确保城市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五、打造城市管理“青岛模式”,构建城市治理新格局
管理好一座城市,仅靠城市管理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部门、各区市通力协作,需要确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全民动员意识,调动全社会的一切资源和力量,让大家都成为城市的主人和管理者。必须统筹兼顾,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全面推进。
市级政府应当发挥城市管理的主导功能,区市政府是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镇街是落实城市治理责任的主体力量,要明确自身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属地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力量到位、投入到位。各区市要加大城市管理投入,保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房办事。一是通过调整编制、优化结构、招募专业人才等方式,配备正式城市管理和一线执法人员,建立健全“市、区、街、社区”四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二是各区(市)财政要单独建立城市管理专项经费预算,建立完善作业定额机制,财力资金向城市管理倾斜,做到“实报实销”。三是各区(市)政府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租赁一批的原则,配备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工作用房,特别是落实现场执勤点用房,方便办事群众。
同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工作标准;各区市承担本辖区的各项治理任务,解决管理短板,通过重点专项治理和加强常态管理,建立形成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导则、标准,推动辖区内精细化管理改善,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