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当仓库?20个满装燃气罐“躲”在车里,酷暑下实在危险!

如果不是有人举报,谁也不会想到,在柳北区鹧鸪江路冷库附近路边的一台“僵尸车”内,竟然“潜伏”着20个满装液化气罐。天气酷热,这些液化气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7月2日下午,接到举报的柳北区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将这些液化气罐予以暂扣,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3点,有市民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举报称,柳北区鹧鸪江路外贸冷库大门附近,每天上午11点和晚上9点左右,有人把一辆桂B牌面包车停在路边,当做仓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举报人称,该面包车为一辆“僵尸车”,这种高温天气下,满满一车的液化石油气罐,万一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接报后快速赶往现场,在路边停放着的一排汽车中找到了车牌号为桂BS0857的面包车。从外表看,该车不过是一辆普通的“僵尸车”,只是车窗内侧贴着一层不透光的白色的膜,看不到车内的情况。执法人员试着用力拉开车后门一看,顿时吓了一跳,只见车内满满当当的都是液化石油气罐。经清点,共20个满罐,另外两个是空罐。22个罐子,把面包车的轮胎都压瘪了。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将20个满装液化气罐予以暂扣,并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这些液化石油气罐到底是谁的呢?附近一间经营桶装水的门面业主卢女士说,这些液化石油气罐都是她老公韦某放在这里的,至于放了多久,她“只管看门面,别的不清楚”。但执法人员查看卢女士的门面后,看到门面内均为桶装水,并没有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为“食品、日用品销售”,并未包括罐装燃气。

据韦某说,这些气罐,是附近村屯一些来买桶装水的顾客的,他“只是出于好心,顺便拉去帮充装燃气的,每罐只收一两块钱的辛苦费”。韦某还说面包车是他的,已经报废,也是“顺便装煤气罐的”。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同时,设立燃气供应站点应当有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储存、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还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装备等等。

执法人员表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物品,对经营站点可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为此提醒,液化气罐如果保存不当,很容易因为强光照射或者靠近火源而出现爆炸的情况。由于液化气罐爆炸的威力非常大,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液化气罐不得存放在住人房间、公共场所、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内。钢瓶严防高温和日光暴晒,其环境温度不得大于35℃。使用中,钢瓶与炉灶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保证室内空气流通。禁止液化石油气炉灶与其它炉灶在同一房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