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柳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按标准实行有偿服务,但是一些单位或个人还是会以各种理由拖欠甚至拒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不过,你知道吗?单位和个人如果不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近日,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与柳西环卫所形成联动机制,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当事人进行查处,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将被罚款。
●收费人员感叹收费难
柳西环卫所有偿服务股的收费员反映,她们每个月都会按时前往辖区范围内各小区收取每户7.5元、商户15元的垃圾处置费,可不少住户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缴费,让她们很是无奈。
【场景一】
“我这里根本没有垃圾,凭什么收我的垃圾费?”一听到要收取垃圾处理费,店面老板瞪大眼睛:“有这样的事?我的店面这么小,根本没有垃圾,凭什么收我的垃圾费,而且还收这么多?收费标准我不看,那都是你们定的!”这位店主看起来有些情绪激动。任凭收费人员如何解释,他就是拒不缴费。
【场景二】
“我没有钱交垃圾费!”
“我的老板不在,我做不了主,更加没有钱交垃圾费了。”
“我不识字,你给我看有什么用呢?你先去收别人的吧,别人都交的话我们就交。”
“再收信不信我打你!”
面对收费人员递过来的收费文件,当事人以各种各样的奇葩理由拒不缴费。
●缴费率下降
据了解,整个柳西环卫所垃圾处理费应征收4万多户,目前只收取了1万多户,而去年全年的征收率也只有75%。在几次收费未果后,柳西环卫所对未缴费的商户和住户发放了“缴费通知单”,限期到环卫所自行缴纳。可是一些商户、住户非但不缴,而且在环卫部门的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收费时,还给他们吃“闭门羹”。
●拒缴费将被处罚
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目前,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已与柳西环卫所对接介入调查,对拒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住户、商户进行立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其中有3户住户、商户在收到通知书后,到环卫所补缴了费用。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按程序逐一立案查处,垃圾处理费不是想赖就能赖得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