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管理实践中率先探索创新并推行“非接触式”城管执法机制,即以流动摊贩常态化执法和“零口供”执法办案模式为构成要素,突破依靠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推动行政处罚落地的固化模式,针对流动设摊、越门占道等多发违法行为特点,从规范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手段入手破解城市管理多发难题。
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已累计处罚流动摊贩2768人次,中心城区流动设摊现象大幅度减少,部分流动摊贩选择了转业经营,转业经营人数累计168人;累计采取“零口供”办案模式的案件225件,相关案件办理过程实现执法零冲突,执法效果、社会反响均较好。
推行“零口供”办案模式
实现“人的非接触”
越门占道现象多发生在日用百货店、水果店及夏季夜间烧烤摊、大排档等聚集的重点路段,集中整治往往面临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对抗性强等诸多难题,且整治效果容易反复反弹。
针对这一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1月开始,在中心城区创新推出了“零口供”执法办案模式,依托执法摄录装备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城管义工、热心市民等“第三方”证人,在查处上述违法行为现场,通过采集影像资料、询问“第三方”证人、查询经营户信息等多种取证方式构建完整的证据链、确认违法事实,据此对不配合调查的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使执法现场态势平稳可控。
在此基础上,根据办案系统确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根据历史处罚记录对有多次违法的当事人实行累进处罚,以进一步加大处罚教育力度。
目前,“零口供”办案模式已推广至全市域全案件类型,实现了“不接触当事人”即可开展行政处罚工作的良好成效。
推行流摊常态化执法机制
实现“物的不接触”
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一般管控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加强中心城区日常巡查工作基础上,2014年6月开始,针对重点区域范围内食品类、果品类等重点违法类型流动摊贩,探索建立现场即查即罚且无需扣押物品的常态化执法机制,以增加处罚频次、加大执法力度。
同时,为避免当事人处罚多次往返行为,该局积极会同属地工商银行,探索建立“现场开具罚单-银行窗口”两点一线快速缴款通道,减少了到城管中队处理这一环节。
据统计,运用该机制开展执法工作,流动摊贩自愿缴款率近90%,执法效果良好。
在此基础上,鉴于小部分流动摊贩受到行政处罚决定后仍存在拒不缴纳罚款的现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法院建立畅通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工作渠道,促使违法当事人履行处罚内容。
推行信息数据库管理模式
实现“发现路径的不接触”
为确保执法现场顺利确认管理相对人真实身份,2015年3月开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地毯式排摸等多种渠道建立了包含经营类别、处罚记录等内容的流动摊贩、越门占道等重点管理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实行定期动态调整更新,并开发了适用手机移动端在线即时访问的共享信息数据库,方便执法人员现场核实使用。
目前,数据库包含重点管理对象1060名。以此为基础,通过智慧城管天网视频巡查,一经发现重点管理对象实施违法行为,即可通过信息数据库,快速识别当事人身份信息,对流动摊贩、越门占道违法行为多发者实现快速取证、快速处罚,摆脱了发现违法行为需依赖管理队员日常巡查的模式,弥补了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目前,通过该模式处置违法行为总数68起。
推行执法联动机制,为“非接触式”执法提供坚强保障
为确保“非接触式”执法取得良好成效,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执法可视化、司法联动化、管理社会化立体式的执法保障机制,确保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是推行现场执法可视化行为。 根据现场执法可视化要求,城管执法人员每次对违法行为地、当事人住所地等进行检查或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过程中,特别是对流动摊贩、越门占道进行执法,应使用执法仪、摄像机、车载视频等摄录设备对执法活动进行全程实时录像。
通过“镜头”强化对城管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双方的监督约束,预防执法冲突事件发生,倒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过程证据收集水平。
目前,该局实现一线执法人员100%执法记录仪配置率、基层执法中队100%摄像机配置率,并建立执法可视化数据库,落实专人负责“可视化”装备管理,累计存档视频11319份。
二是推行司法联动化机制。 对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与法院紧密协作配合,破解执行难题。2015年以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63起,法院全部予以裁定执行。
三是推行“三北城管家”社会动员机制。 2017年以来,该局积极推行社会动员机制,通过组建微信互动群、畅通信息渠道、构建培训机制等手段,着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为“三北城管家”义工,推动“三北城管家”义工从日常活动的参与者向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取证员、宣传员转变,为“非接触式”执法提供有力的群众基础。
目前, 该局已累计吸纳“三北城管家”义工7000余名,其中慈溪坎墩推行“换位体验岗”服务模式,将违法行为者转变为城市管理参与者,成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