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车窗抛物行为,文明城市靠大家

从高速行驶的车辆上抛弃杂物,危害巨大又屡禁不止,取证难、查处难导致执法部门常常陷入执法难的尴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二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规定,2015年7月,我市城管、交警联合开展“你举报、我奖励”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活动开展以来,市数管平台共受理4万多条市民举报,经审核立案17924件。

城市清洁需要人人爱护,共同保护;城市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参与;城市形象更需要每个人从点滴做起,共同打造。向车窗外抛物,不仅抛掉一个公民的文明素养和基本道德,更给这个城市的形象抹了黑、减了分、打了折、添了乱。“我的城市我的家”,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禁止车窗抛物,倡导文明出行。

作者:廖维娴